关于实施2026年度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的
通 知
(送审稿)
各镇党委、街道党工委:
根据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、长沙市教育局、长沙市财政局、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长沙市农业农村局、长沙市乡村振兴局《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持续实施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的通知》(长组通〔2022〕6号)和长沙开放大学《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招生简章》有关要求,2026年继续在全县实施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开放教育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设专科、本科两个层次。专科层次需具有高中(包括普通高中、普通中专、成人中专、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)学历,年龄在45周岁以下;本科层次需具有学信网可查询的专科学历,年龄在50周岁以下。培养对象主要是现职村(含农村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成员及其后备力量、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、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、高素质农民、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、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、新产业工人和退役军人等人员。
二、招生专业
专科专业:行政管理(乡村管理方向)专业
本科专业:行政管理(村镇管理方向)专业
三、学制学历
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专科与本科学制均为两年半,学员学籍五年内有效。学员集中面授地点在湖南大众传媒学院继续教育中心,平时在各村(社区)远程教育点或家庭自主学习。学生在参加学历教育的同时,须参加农业农村、乡村振兴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高素质农民、农村实用人才、农村创新创业人才、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、农民技师等职业技能和职业(工种)培训。学员修满规定学分,符合毕业条件,并掌握一项以上职业技能后,按照有关规定,获得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文凭。学生学习期间不需转户口,毕业后不负责推荐与安排就业。
四、学费标准
开放教育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学生入校就读时,须按照省级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学费。2026年,专科总学费5320元/人(不含书籍资料费800元);本科总学费6390元/人(不含书籍资料费800元)。
对于开放教育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学员,省级按照总学费的20%给予补贴,剩余部分由市级、县级、镇级财政及个人承担,其中,符合报名条件的长沙市农村地区居民户口学生取得毕业证后,根据《长沙市农民大学生学费补贴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长人才发〔2021〕10号),按所交学费的50%给予一次性补助(学员个人根据文件要求自行在网上申报),由市财政将资金统一拨付至个人社保账户;非农村地区居民户口的学生取得毕业证后,由县、镇(街道)分别按照总学费25%的比例对学生给予补助。农村地区、非农村地区居民户口根据公安户籍系统的数据认定为准。书籍资料及食宿费用由学员自付。
五、报名程序
学员本人填写《国家开放大学长沙市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),经户籍所在地村(含农村社区)党组织推荐,由本人持《国家开放大学长沙市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报名登记表》2份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、身份证原件(现场录入系统用)及复印件2份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、近期免冠蓝底寸照2张,报读专科:需提交高中或中专毕业证网查截图或原学校毕业证明2份;报读本科:需提交学信网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2份(有效期设置为90天),到长沙县教学点报名,经国家开放大学(中央电大)验证注册后,取得正式学籍,并预交第一个学期学费1600元。报名地点: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(特立路5号,视觉艺术学院后栋宿舍楼西头203室),时间:8月31日-9月4日、9月7日-9月10日工作日(上午:9:00-11:50,下午:2:00-5:00)联系人:聂老师(13975893978),陈老师(13407318020)。
六、组织实施
各镇(街道)党(工)委、村(社区)“两委”要加强统筹谋划,做好报名推荐等工作,协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,加强配合,对生源进行严格的把关,确保选招学员的数量和质量。培养院校要严格执行培养标准,精心组织教学辅导,保证学员培养质量,确保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得到落实。
附件:
国家开放大学长沙市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报名登记表
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
附件 国家开放大学(湖南) | 长沙市“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”报名登记表 | |||||||||
湖南开放大学 | ||||||||||
基本信息 | 姓 名 |
| 性 别 |
| 政治面貌 |
| 近期正面 免冠一寸 照 片 照 片 | |||
身份证号 |
| 籍 贯 |
| 民 族 |
| |||||
婚姻状况(勾选) | 未婚/已婚/离异/其他 | 职 务 |
| |||||||
学费来源 (勾选) | 自费/半公费/公费 | 手机号码 |
| 座机号码 |
| |||||
| 邮政编码 |
| 通讯地址 |
| ||||||
报读信息 | 专业层次 |
| 专业名称 |
| 教学点名称 |
| ||||
现有学历情况 | 学历类型 |
| 学历层次 |
| 毕业时间 |
| ||||
所学学科 |
| 毕业学校 |
| |||||||
所学专业 |
| 毕业证书编号 |
| |||||||
学历证明材料(报读本科者勾选) | 学历网查/学历认证/毕业证明书 | 证明材料编号 |
| |||||||
学历证书署名 (若姓名未变更,毋需填本栏) |
| 学历证明身份的证件号 (若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 未变更,毋需填本栏) |
| |||||||
入学测试成绩 |
| |||||||||
学生本人确认并郑重承诺: 1.本人业已阅读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简章,理解并接受入学后采取自主学习为主、面授学习为辅的学习形式;学制两年半,学籍有效期为6年;本人入学后学籍注册及毕业证书颁发的学校名称均为国家开放大学。 2.本人业已了解报名专业入学条件要求。本人承诺:报名时所具有的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,并具备所报读专业要求的条件。 3.本人业已知晓:在入学前和毕业前,入学资格还须经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审核。若未能通过审核,将不予在教育部进行学籍注册及参加学习,即使进行了学籍注册也不能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。本人同意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,接受国家开放大学和教育部组织的入学资格审核。 4.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一切证明材料和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、有效,若有不实或不符合条件情况,一经查实,本人愿意承担完全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(包括取消学籍、不予颁发毕业证书、追回各类证书、宣布证书作废并不能电子注册、不予退还已交纳费用等)。 以上承诺真实、有效,是承诺人本人的真实意愿。 学生本人(承诺人)签字: 日期: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
教学点、组织部门、所属分校及省开审核意见 | 所在村党组织意见 | 区县(市)党委组织部门意见 | 教学点意见: | |||||||
盖 章 年 月 日 | 农 城
盖 章 年 月 日 |
经办人:
盖 章 年 月 日 | ||||||||
分校意见: | 省开意见: | |||||||||
审核人: 盖 章 年 月 日 |
审核人:
盖 章 年 月 日 | |||||||||
![]()
—



